绝大多数民办学校目前的主要经费仍然是学费。学校如果要走向市场,提供高质量教学,办学成本势必要增加,收费也会水涨船高。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谢焕忠曾表示,目前社会上有人认为高价学校或者贵族学校等同营利性学校,这种认识并不准确。收费高不一定就是营利性,非营利性不等于不收费或者低收费。
收费比较高的学校,会高薪聘请很好的老师;学费收得高,但是支出也会很高。这些学校的开支和耗费都比较大。
根据《新民促法》第38条的规定,民办学校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因此,如果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因提供高标准的教学设施、聘请优秀的教学师资等从而导致办学成本较高,可以收取较高的学费。
涨费“有理”,但也不得任性涨价
虽然民办教育收费在新政下获得了比以往更大的自由度,但是并不意味着民办学校就可以“漫天要价”,政府部门也对民办学校收费设置了许多规定。
其中,多地都强调,民办学校应该将收费项目和标准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公示,且不能收取公示项目和标准以外的费用。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8〕26号
《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湘教通〔2019〕65号
此外,多地也表示,民办学校收费应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稳定。
江苏省物价局曾在2018年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办学校收费标准调整应当有序进行,防止多频次、大幅度调整,原则上要求2-3年保持平稳。
河南也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民办学校收费标准要相对稳定。
《关于进一步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55号
综合来看,《民促法》为各地实施具体管理办法提供了框架,各地区的具体细则也各具特色。市场化定价的情况也有助于民办学校发展自己的特色,进行优质办学。
民办学校调整价格只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之下,就合情也合理。无论民办学校是否营利,想要办出特色和水平,就必须引进、更要留住优秀人才。同时,也需要加大投入、建好队伍,包括提高教职员工的待遇。
不过,学校如果能够在调整价格前,给学生家长做出清晰的解释,也许就能够减少一些误解。毕竟,双方都是为了孩子能够获得更好的教育。学校和家长的关系应该更融洽,而不是剑拔弩张。
顶思在今年九月即将更新《中国国际学校图谱》。届时,也会对国内国际学校的收费情况做出专业分析。关注K12国际教育的读者敬请期待顶思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