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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办学校年检通告来了,远离7种“不合格”!
来源: | 作者:田菁 | 发布时间: 2019-08-12 | 163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超范围经营

涉及超范围经营的,小问题需要限期整改,大问题需要关门整改。

比如,《民办教育促进法》(送审稿)规定了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施教育教学活动、选用教材,可以基于国家课程标准自主开设有特色的课程,实施教育教学创新,自主设置的课程应当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使用境外教材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合法渠道引进,使用前应当报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实施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设置、开发以游戏、活动为主要形式的课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保育和教育活动。

民办培训教育机构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受教育者身心特点,不得面向幼儿园、中小学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举办或者变相举办与升学相关的竞赛、评级等考核评价活动。


以下附收集到的2019年各地区民办学校年检结果具体情况,供阅读。

山东青岛:

日前,青岛市市南区教体局对区属261所民办学校进行了2018年度年检工作。市南区应参加年检民办学校数量为261所,其中未参加年检学校47所,因擅自变更地址等原因未通过年检学校11所,2018年度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共计58所,占参检学校的22.2%。

本次年检通过“自查自纠”“材料验审”“实地查看”三个阶段开展,重点围绕党建工作、资产管理、安全环境、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等情况进行深入督查,全面了解学校办学情况。

市南区教体局拟定了《市南区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承诺书》《2019年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党建工作台账》,要求各学校落实法人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承诺、依法依规办学。

市南区教体局还结合前期开展的实地普查行动、日常检查及投诉案件等反馈情况,对存在私自变更地址和变更其他事项的办学机构不予通过年检,并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广东佛山: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在顺利完成了区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根据《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顺教〔2019〕5号)相关要求,区教育局年检工作小组结合佛山市顺德区民办学校年检管理系统评分情况,对我区2018年1月1日前批准开办并已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及各类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2018年度年检综合评议,经过自查、初审、复审、终审等环节,工作顺利完成。

参加年检民办中小学20所,全部合格;参加年检民办幼儿园198所,其中合格193所,基本合格4所,不合格1所;参加年检民办托儿所141所,其中合格135所,基本合格5所,不合格1所;参加年检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54所,其中合格45所,基本合格3所,不合格6所。

在此次年检工作中,暴露一些存在问题,如部分民办学校(《消防法》出台前设立的)未按新标准通过消防验收,办学场地租约过期,人员配备不足,超班额、超班数,年检提交材料与现场查验不符,超范围经营等。

陕西西安:

4月3日,市教育局公布了2018年市属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结果,其中5所市属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年检不合格,3所民办职业中学年检不合格,2所民办普通中学年检不合格, 这10所学校被停止今年招生。

市教育局表示,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限期整改,必须于今年5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向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复验申请报告。

5月20日前,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完成对年检基本合格学校的复验工作。西安市属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经市教育主管部门复验合格后方可招生,民办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经区县教育局主管部门复验合格后方可招生。复验未合格前,不得开展招生活动。

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整改限期一年,并停止2019年招生。完成整改后向市、区县教育局报送复验申请报告。

各区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民办职业中学和民办普通中学的监管力度,不断规范其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对于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即日起终止其办学资格,下发书面通知,劝其履行注销手续。

安徽滁州:

根据《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暨全市民办学校2018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滁教体职成函【2019】89号)的要求,我局于2019年3月至5月组织各(县、市)区对属地内各级、各类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培训学校等进行年检。

采取听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 ,重点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学校安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确定年检结论。

本次应参加年检的学校共有334所,其中不合格的有22所,有10所因批准设立未超过6个月故不参加年检,一所因拆迁未参加年检。

山西晋城:

近日晋城市教育局公布了《关于2018年度市属民办学校年检结果的通报》,本次参加年检的学校共有56所,其中有两所全日制民办学校年检不合格。对2018年度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学校,市教育局将另行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必须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向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复验申请报告。2019年12月31日前,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完成对年检基本合格学校的复验工作。基本合格的全日制民办学校经复验仍未达合格标准的,将暂停其2020年秋季招生资格。

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停止2019年招生,整改限期一年(截至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后按属地向市、县两级教育局报送复验申请报告。

同时期,太原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民办中小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并教民成〔2019〕4号)的安排,2019年2月—6月,市教育局对所审批的46所市属民办学校进行了年度检查,年度检查结果显示有太原金世纪外国语实验学校和太原市华阳双语学校因不合格停止招生,山西大众学校和太原市华英中学校停招过渡。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的通知》、新浪、搜狐、各地区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