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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灰色地带”家委会丑态频出,校方是幕后导演还是无奈?
来源:顶思公众号 | 作者:多多 | 发布时间: 2022-10-14 | 517 次浏览 | 分享到:


由于学校类型不同,家委会成立的初衷不同,难避免产生思考错位,出现“高官厚禄”“名媛圈”“天价班费”等事件。一些家长认为,家委会代表身份地位,学校也会因此对自己孩子区别对待,为孩子争取特殊利益。


从学校方面看,学校没有权利监管家委会,因为家委会是家长自发形成的。但运行出现问题时,学校不可能没有责任。在国际学校,学生的家庭背景和教育需求个性化,家委会很难代表所有家长的意愿。


站在学校角度看,家委会重点关注两个方面,即非学术与学术,非学术方面,包括食品安全,住宿等,家委会如果不满意或有建设性意见,可以跟学校沟通改进。但学术方面,比如教学质量、教师水平等,家委会如果跟学校沟通过于强硬,往往不易达到理想效果。原因在于家长对教学和课程缺乏了解。


严俊认为,家委会对国际学校的发展有利,关键在于引导向共赢的方向发展。家委会不仅是桥梁也是缓冲带,可以替学生和家长监管学校,包括安全、教学、活动等。此外,引入不同的家长资源给学校和学生提供更精致的服务,比方家长课堂、课外活动等。但学校真正缺乏的是对家长的高水平培训。无论孩子教育方面、课程方面,亲子沟通、家校沟通方面都需要专业化培训。


  • 王振全:不越位介入管理,不错位指点江山


针对家委会的建设,清华大学博士后、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学会特聘教授王振全表达了四个观点。


一是行动边界。基于家委会的知情权、评议权、建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履职框架,清晰厘定应为,可为与能为,清晰议事规则,共事行动,参与不越位,共建不缺位,监督不错位,有爱有度,有法有成。行止有边界,不越位介入学校具体管理事务,不错位对学校业务活动指点江山。显然,这是最成功最有效的家校共育“基本法”。


二是共治能力。家委会本身也是一所自育共治的家长学校。家校协同的认知能力、议事能力、共事能力,都需要基于规则,以专业化思考行动,彼此成就。


三是全体学生共享观。注重群体公益,基于共同立场,反映共情心声,满足共生需要,落点在全体学生身上,并且以全体学生的共享为目的,而非公器私用局限于特定圈层。


四是共育思维画出最大同心圆。家校一体化的新型教育社区视每个家庭为学校的细胞,需要高素养家委的"共育思维"。近年来屡屡出镜的“巨婴家长”事件,不仅与家校共育的初心相悖,甚至与教育界的期待相去甚远。


* 部分受访者为化名

作者 | 多多

图源 |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