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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招生自由的时间不多了,包邮区的政策差异一文看透
来源: | 作者:Mina、Kimberly | 发布时间: 2020-03-20 | 671 次浏览 | 分享到:
3月11-12日,江浙沪三地先后出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通知,进一步细化“公民同招”的方案,落实百分百摇号的政策,很多政策如出一辙。然而,细读文件,会发现三地政策还是有不少差异,包括民办一贯制学校的直升计划、分类招生的设置、招生范围的限定等。这些差异也许会为后续其他地区相关政策的出台提供更多参考和借鉴。


文 | Mina、Kimberly
编 | 田菁

3月11日,浙江省教育厅率先发出《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为第一个以具体细则方式出台2020年“公民同招”最新实施政策的省份。

3月12日,紧跟浙江省脚步,江苏和上海教育厅相继发出《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系统列出了两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条件。

“公民同招”,即民办、公办中小学同步招生,民办中小学免试入学,在2018年1月首次被上海教育部提出。

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正式发布,确定了公民同招与民办摇号两大政策,随后在全国各地得到了不同的回应。

其中,江浙沪包邮区,由于长久以来存在的“民办热公办遇冷”,导致的“公”、“民”生源与教学质量差距明显,使得这次公民同招在三地的改革力度更强、意志更为坚定。

然而,即便如此,三地在具体政策上仍存在不同维度的差异,包括民办一贯制学校的招生、寄宿学校的招生名额、民办学校学费的设定等。

具体而言,作为风向标的三地,又能给其他省带来哪些启发呢?

1. 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计划”录取政策略有差异

在对于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升初的直升计划政策上,三地略有不同。

上海为“若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根据上海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处长杨振峰作客媒体时举出的示例:

如某民办初中,今年对外招收100名学生,直升100;但如果小学部直升意愿的有120个学生,那么也要通过校内摇号产生这100名直升学生。具体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同时,符合直升条件的学校,2020年的校外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少于2019年校外招收计划。

而浙江、江苏的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上,则表示“若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多余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由此可见,不同于上海分别设置直升和校外招生计划,浙江和江苏的政策则更加倾向于优先直升,在完全满足校内学生需求后上再设置校外招生名额。


2. 上海强调四个分类,江浙更关注特殊群体

上海今年的政策强调四个分类,即分类计划、分类报名、分类摇号、分类录取。一般民办学校会涉及到教职工子女、举办者子女及特殊人才子女的分类,但各个学校的分类均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执行。上海在实施意见中指出,民办学校应在各区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



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0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2019年校外实际招生数)。

上海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而江苏和浙江的通知则没有这样细致分类的规定,但都强调要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且指出,对于随迁子女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民办学校就读;对于适龄残疾儿童,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对优抚对象子女,各地要明确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江苏还特别指出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等的入学问题,各地要明确具体办法,协调办理入学手续。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名单(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 上海有“住宿条件”的民办校
可跨区招生,江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上海在实施意见中明确: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而“ 民办学校应在各区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

但在江苏和浙江的文件中则指出,民办学校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招生,具体报名对象范围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满足审批地入学需求后仍有空余学额的,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扩大范围,在本市域内的其他县(市、区)补招,原则上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相比江浙的政策,上海对招生范围的限制更严格。这似乎给了寄宿制民办校更大的发展空间,但寄宿学校对场地的要求更高,床位数量通常也紧张,如果家长蜂拥而至,报名超出计划录取的时候,依旧只能通过摇号决定去留。



4. 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是否还会有特殊公办?

三地都强调坚决落实免试要求。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上海在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各区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

但江苏和浙江明确表示: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其招生方案须分别报审批的教育及文化或体育等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而在近年公民同招的浪潮中,一直存在着一批“波澜不惊”的“免疫群体”,那就是因为特殊目的创办、不受地方教委管辖,由省教育厅直属、甚至更高一级审批的学校,最常见的一种就是为国家选拔小语种人才的外国语学校。它们面向全市招生,享有优先选拔人才的权利,还拥有知名高校的保送资格。

虽然三地目前出台的政策当中都没有特殊提到这一类学校,以往多年来政策更迭下这类学校所受的影响也并不大。不过以上海的通知为例,“特色班”、“特长生”、各类考试、面谈、测评名义选拔学生的方式不复存在,特殊公办还能否够继续享受之前的特殊待遇,值得期待。

政策这次可能会把“低调贵公子”特殊公办校推到风口浪尖,未来这些学校的招生安排定会受人瞩目。


5. 摇号不成,公办转学、民办插班呢?“最后的稻草”有点悬

最近也有不少关于“摇号失败”之后的献言献策。其中,不少声音都提出了转学、插班的可能性。小编一开始最先想到的也是这个,“曲线救国”虽然迂回,但到底是可以成功的。不过这么多人都想出来的解决方案,相关政策指定人不可能想不到。

首先,江苏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各地各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地在分配热点高中指标生计划时要将民办初中一并纳入考虑。”

浙江的通知中“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而上海的通知中并没有就转学或插班相关情况进行描述,但现有的政策对转学和插班也有很多制约。

转学在上海分为三类:

同区转学:现有转学政策下,上海户口在同区公办小学与公办小学之间是不能互转的。为了避免过度择校,一般区招办都不会批准此类申请。但公办小学可以转民办,但前提是民办小学有空余名额。还有就是如果孩子就读民办小学不适应,也是可以再转回公办,不过相对应也要看学校是否留有转学名额。

跨区转学:如果人户分离,公办可以互转、也可以公、民互转。

跨省转学:主要针对非沪籍子女转入上海,父母有上海居住证,这里不做讨论。

我们在这里假设,如果上海之后也像浙江、江苏一样针对公办中途扩班或增班做出限制,转学也是难上加难。


6. 热门民办学校是否会通过涨学费提高入学门槛,减少竞争压力?

此次文件中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学费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说明,但根据《新民促法》第三十八条针对民办学校收费存在以下规定:“民办学校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对于非营利性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具体收费办法。营利性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

江浙沪地区,尤以上海为代表,由于民办学校起步早,多年来保持着较高的教学质量,使得许多家长趋之若鹜,吸引着众多优秀学子前去学习,逐渐形成良性循环,也渐渐和公办学校拉开差距。

然而在现有政策下,由于学生入学水平可能参差不齐,为了更好地实施个性化、差异化教学学校需要增加人力和物力的投入,那么提高学费是否会成为民办学校特别是热门民办学校的一个选择?

一方面,提高学费,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提高入学门槛,吸引更多高知高收入家庭,另一方面,通过涨学费,民办学校的发展资金也会日益充实,而这反过来也会促进学校更好的发展,比如利用这些资金招聘更优秀的教职员工、更高配置的教学设备等。

然而,涨学费说起来容易,真正操作起来却困难重重。举此次疫情期间部分民办学校涨学费事件为例,家长的意见与不满此起彼伏,无疑对学校声誉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同理,未来,如果民办学校根据自身情况提高了学费,还要考虑潜在家长和在校家长的接受程度。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一直以来,公平与效率就好似一把双刃剑,保证了公平,效率就可能相应降低,而确保了效率,公平性又可能会被打破。

此次“公民同招”政策,无疑便是一块公平与效率的试验田。从教育部门的角度思考,该政策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教育公平性,民办与公办学校的差距将慢慢变小甚至为零,促进了教育的平衡,但与此同时,也很可能造成教育平庸的后果。

从学生与家长的角度而言,当他们的选择权被迫减少,是否会从侧面“迫使”他们进一步向体制外教育模式倾斜呢?当我们的孩子更早地接受国外教育,从长远角度来看,这是否也意味着国家人才的流失呢?中国自身教育的发展又该怎样得到促进呢?

改革过程之中,必然会面临新的挑战。

说起来,一切都需要时间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