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嫌性教育太早,坏人却永远不会嫌孩子太小。”
文 | Kimberly
编 | Jade
在我的喜爱书目中,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白夜行》一直在列。初读时只顾纠结雪穗与亮司的感情是否纯洁,诧异爱情何以变得如此辛苦与卑微,待到二读、三读时,却更多地开始
感慨与惋惜两人与恶同行、一步步走向毁灭的无助与无奈。 可以说,雪穗与亮司的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个悲剧。
在雪穗11岁那年,她被自己的亲生母亲卖给一个三四十岁的老男人实施性侵暴行,而这个男人,又“恰巧”是视雪穗为女神的亮司的亲生父亲。 为了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他选择了杀死亲生父亲,而雪穗,为了掩盖他的罪行,又设计杀死亲生母亲。在此后的19年内,两人好似走进死胡同一般,只能通过不断犯下新罪来掩饰最初的谎言,为此伤害了一个又一个真心待他们的身边人。
无疑,他们可恨,可又是
谁一步步将他们推向深渊呢? 是纵容这种性侵幼女的社会现实。
如果不是亮司的“及时止损”,雪穗这一生不知还会再遭多少人、多少次的毒手。在屈辱中,她也许会早早结束自己的生命,即便不是如此,她的人生也必定永远与黑暗为伴。
如果说我们的扼腕会因为雪穗只是虚构人物而减少,那么现实生活中的例子一次又一次将我们摇醒,并不断警示着我们:
性侵,无处不在,且必须遏制。 4月9日,感谢媒体“南风窗”,得以让又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一个美其名曰“社会精英”的国际大律师+名企高管鲍毓明的兽行浮出水面,而这次的受害者,则是他的养女李星星。
四年前,星星像被献祭一般,被亲生母亲送给43岁的
鲍毓明做养女,寄希望于后者可以帮女儿“冲冲灾气”,可结果却是,从14岁那年起,星星便不断遭受性侵与精神控制。她曾多次报案,却无一例外被撤案。若不是“南风窗”的“顶风”报道,她的惨痛遭遇可能永远不会被大众所知。
星星之外,还有数不胜数被报道遭受幼师侵犯的儿童,他们或是短暂地引起过轰动,或是在被曝光的瞬间就被抹除。
而实际上,
受害者的范围远不止女孩,也包括男孩,妇女和男人。 甚至这已成为全球各地均会出现的普遍社会现象。
我们不免需要反思,为什么这样的事情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为什么这样的兽行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为什么孩子们、女人们、男人们对于这样的侵犯总是选择闭口不谈?
如果不厘清这些问题,并加以解决,那么,
即便是发起再多次MeToo运动,加害者和受害者仍会源源不断地存在。毕竟,鲍毓明不是一个人,他背后是成千上万的性侵案罪犯。
PART1:性侵者何以为所欲为?
当我们回顾鲍毓明性侵事件时,我们震惊地发现,鲍毓明
第一次侵犯星星,“恰巧”在她刚满14周岁的2015年12月底。这么做的目的,显然是为了规避法律对强奸罪的认定。 中国法律规定,如果和已满14岁的妇女(法律上已满14岁叫妇女,未满14岁叫幼女)发生性关系,当对方自愿的情况下,就不属于强奸(属于正常性行为),无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同时也指出,“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该意见也明确了负有特殊职责人员的范围,也即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
然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认为,司法意见毕竟不是法律,其威慑力较弱,而且这条司法意见仍然限定特殊职责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其就范,才以强奸罪论处。也就是说必须在被害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性行为才构成犯罪,很容易被人钻法律漏洞。“如果自由不加限制的话,一定会导致
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鲍毓明显然是深谙其道并狡猾地钻着法律的空子的。
利用“养父”身份,他控制了星星的一切聊天软件(包括QQ、微信等),甚至在家中安装了摄像头,如此一来,星星可能很难证明自己确实未经“同意”。而在案件被曝光之后,他通过
单方面“我与星星是恋爱关系”的陈述试图给大众洗脑,并洗白自己。我们也很遗憾地发现,确实有一部分民众在阅读了财新网对鲍毓明的专访后,开始反过来质疑星星的话术。
此外,
在中国当前的法律体系里,并没有针对儿童性侵的专门罪名。在司法领域,性侵儿童涉及的罪名分为“猥亵儿童”和“强奸”两种。普遍存在的批评是:这种划分方式并不能全面覆盖儿童可能遭遇的性侵害。例如,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仅为女性,并不包括在儿童性侵行为中也会受到伤害的男性儿童。
一项2009年的调查报告估测,全球19.7%的女性和7.9%的男性在18岁以前遭遇性侵。另一份2013年的美国研究显示,未成年女孩和男孩遭遇性侵害的比例区间分别为10.7%-17.4%和3.8%-4.6%。可见,男孩被性侵也绝非少数,但由于没有相关法律的保护,大多数情况下,性侵男孩者都能逃脱罪责。
PART2:受害者的沉默成为加害者的保护衣
众所周知,
东亚男权文化当中非常糟糕的一点是,要求女性纯洁。“荡妇羞辱”时至今日也广泛存在着,被人性侵过的受害者身份,远远不敌“不是一个干净的女人”的身份响亮。
强奸案一出,人们总是热衷于先检阅受害者的言行,如果受害者穿着暴露、言语轻佻、甚至醉酒,反倒会成为被诟病的对象。
纪录片
《日本之耻》便一五一十地将这一近乎畸形却又心照不宣的社会评判标准展现了出来。作为一个所有人眼中优秀、美丽的高知分子,当伊藤诗织于2013年遭受时任日本TBS电视台华盛顿支局局长山口敬之的性侵、并决定将此事公开诉讼之后,却很少有人相信她,只因她在被性侵前喝了很多酒。“他们认为这是一种性同意的表现。”伊藤诗织解释。
然而,尽管困难重重,她依然坚持自己的维权之路。在东京地方检察院以证据不足的理由决定“不起诉”后,伊藤诗织选择在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并宣布自己将继续上诉。这是日本首次有性侵受害者站出来面对媒体镜头,此案随即轰动了整个日本。然而,东京检查委员会投票宣布维持不起诉决定,因为“没有正当理由推翻不起诉”。
不放弃的伊藤又就性侵案件向山口敬之提起民事诉讼,终于,在去年12月18日,她赢得了胜诉。在判决中,东京地方法院的铃木昭洋裁判长说:“伊藤女士对朋友和警察所说的受害之事,可以说是证实了性行为是违反本人意愿而进行的……伊藤为了改善性犯罪受害者的状况,公开了自己受害的行为,具有公共性和公益目的。”
伊藤称,“当初(发声维权的时候)日本给我的感觉是,勇敢发声谴责性暴力的人反而更容易被苛责,或者被简单地当做普通的男女问题来处理。但这是暴力问题。这也并非是个人问题,而应被看做这个社会的共同问题。我需要发声,因为我希望能够打造一个能谈论性暴力的社会环境”。
实际上,在全球范围内,
被性侵后选择沉默的受害者远比想象中的数量要多。美国著名脱口秀节目《艾伦秀》的主持人
Ellen Degeneres在幼年时也遭受了继父性侵,可直到她在主持界声名大噪之后,她才在一起采访中小心翼翼地提起了此事,“我们害怕说不,害怕发出声音,这样一种恶性循环才导致了身边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受害者。”
导演
苏德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就算像(遭多人奸杀的8岁女童)阿西法(Asifa)的案件上了头条热搜,公众也只是在讨论其中涉及的政治问题,而不是犯罪本身。儿童性侵这个话题让我们浑身难受。于是,人们会说,嘘,这事没发生过。嘘,咱们别聊这个。快把这事掩盖起来,丢在一旁吧。因为讨论会让事情变得过于真实,令人无法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