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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2.5亿孩子遭遇校园霸凌,这名学生刺伤3名施暴者上热搜,校园暴力如何杜绝?
来源: | 作者:Jade | 发布时间: 2020-09-11 | 940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被15人围殴后实行正当防卫的蒋华又一次把校园欺凌带入了公众的视野。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校园暴力和霸凌》报告,全球有32.5%的学生遭到过校园欺凌,其中,30%的人选择沉默,每年都有2.46亿学生因欺凌而痛苦。校园欺凌不单单是法律层面的事,校园欺凌行为发生地的学校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学校应该怎么做呢?让我们来听听专家的解答。


文/编 | Jade


日前,“初二男生被15名同学围殴刺伤3人”事件上了热搜。关键词“围殴”的背后无不透露出这又是一起校园暴力事件。


但这与以往的校园暴力事件不同的是,事件中的主角蒋华(化名)没有束手待毙,而是在被15人围殴时进行了反击,以至于造成了两人重伤二级、一人轻伤的结果。


这次的围殴事件发生在去年的5月19日,时隔一年多后,吉首市人民法院判定蒋华当时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无罪


引起热议的是,检方站出来认为法院的判决结果有失公允,认为蒋华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也有网友觉得蒋华的行为超越了正当防卫。


因此,这件事引起舆论争议点则是:蒋华所为是否是正当防卫?面临校园欺凌时我们应该如何做?


为此,顶思采访了原公安部国际刑警,中国维和警察创建者之一;澳大利亚WOLLONGONG大学跨国犯罪预防学硕士,时分安全创始人王学军老师。 


王学军老师表示,“初二男生被15名同学围殴刺伤3人”事件可从两个方面来审视,一方面是校园欺凌,另一方面则是正当防卫


形势严峻的校园欺凌现象


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称得上是世界范围内的社会问题。


“全球范围内,每年有约2.5亿的儿童遭遇校园欺凌,也就是说世界上每三个孩子中就有一个孩子遭遇过欺凌。在中国,可能每两个孩子中就有一个受到过欺凌。尤其是相对偏远贫穷和落后的区域,这种被欺凌的比例会更高一些。”王学军老师如是说。


确实,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数据,仅是2017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的涉嫌校园霸凌和暴力犯罪的共3788人,5468人被提起公诉;而2018年至2019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的涉嫌校园欺凌犯罪的共3407人,起诉5750人。


王学军老师表示,校园欺凌的形式很多。主要有肢体欺凌(打人的肢体欺凌、推搡)、言语欺凌(讥笑、谩骂、威胁、恐吓、取外号)、关系欺凌(散播谣言、孤立排挤)、反击型欺凌(被欺负者对欺负他的人进行反击或者欺负更弱的人)、性欺凌(取笑别人的性别、性征、性取向)、网络欺凌(通过网络进行恐吓、谩骂,散播谣言)等。


上述15名学生围殴蒋华就属于肢体欺凌


据统计,校园暴力案件有个1:7的黑数,也就是每查获一起此类案件,还有7起是未被查获的


实际上能为大众所了解的大多是肢体欺凌,其他的欺凌伤害则可能随着受害者的剧烈反应乃至自杀才可能为世人所知。


2016年,年仅15岁的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的一名初中学生陶成鹏,通过喝下一整瓶剧毒农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在留给老师、父母和弟弟的遗书上写道:你们的学生、孩子、哥哥对不住你们,我因受不了几名同学的欺凌,所以选择离你们远去了。


让人更加心痛的是,相比受害者的轻生,施害人却往往因为未满14岁,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仅仅被批评教育了事!


去年3月14日在西安市未央区某学校发生了校园欺凌事件:四五名学生将一名男生困在楼梯一角落,并对男生用脚踹、用棍子、皮带等进行殴打,期间木棍被打断。


如此暴虐的行径的处罚结果确是:


作为一名国际刑警和跨国犯罪预防学的硕士,王学军老师表示,这些在14岁前就有暴力行径的青少年,在成年后犯罪的几率也很大!


大家是否还记得2016年,发生在广州番禺区的著名的19岁少年韦某奸杀11岁女童陈某的案件?


韦某曾于2010年在其家乡广西掐死一名男孩,但因为当年他未满14周岁,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不负刑事责任。2011年,他在家乡又因持刀伤害小女孩,又因年龄较小从轻发落,判刑6年。直到2016年,悲剧再一次发生……


王学军老师表示,相对于在因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而有恃无恐的校园欺凌事件中的中国施害人,欧美国家的犯罪成本则要高得多。


首先,校园欺凌,在欧美国家是纳入法律体系的,并且认定标准很低。欧美国家的校园里,哪怕有人吐口水或者嘲笑别人,都会被视为欺凌。


其次,这些国家对欺凌是零容忍的政策。只要出现这种情况,必须是学校干预,轻则警告,重则开除,再重的话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即使对于18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情节严重,一样会追究法律责任),与此同时,当事人的父母也要承担责任。 


再次,欧美国家强调“同伙同罪。对于即使不是欺凌事件主谋的学生,也会受到同样程度的惩罚。


2015年曾经发生了一件震惊美国的中国留学生校园欺凌事件,受害人刘怡然被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用打火机点燃头发、并被强迫趴在地上吃沙子等,期间还有人用手机拍下了刘怡然受虐照和裸照。整个折磨过程长达近5小时,刘怡然遍体鳞伤,脸部淤青肿胀,双脚无法站稳。


美国司法界是如何处理这个事件的呢?


据了解,美检方做出判决,两名主犯被判终身监禁,两人累计保释金高达600万美金,超过3600万人民币。媒体称这是美国历史上留学生犯案保释金最高记录,同伙也有不同程度的监禁。


这样的处罚结果,让人不禁大呼快哉!


最后,这些国家还有严格的防范系统。学校有专门的反映校园欺凌的网站,社会上有各种研究预防校园欺凌的公益组织,国家有相对完善的校园欺凌的防控体系。


诚然,在校园欺凌方面我们的法律健全程度远不及欧美国家,王学军老师表示,我们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在朝着国际社会努力改进中。


2016年6月,教育部、团中央等9部委联合制定《关于防治中小学生霸凌和暴力的指引性意见》


2017年11月,教育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加强中小学生霸凌综合治理方案》


2018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霸凌防止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各地政府相继出台治理校园欺凌的地方性法规。


2019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已提请至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这份修订草案将“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等校园欺凌等行为首次明确列为偏常行为,并对家庭监护责任、学校管教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尤其是公安机关的保护责任,有了进一步规定。


这些政策法规的发布,对校园暴力的发生产生了一定的效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校园暴力案在2015年时有1000多件,2016年、2017年则分别同比下降16.51%和13.37%


难以“正当”的正当防卫


与以往的校园欺凌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初二男生被15名同学围殴刺伤3人”事件中,受害人没有姑息,而是选择了自保


可以说,这是这一次事件中唯一让我们感到欣慰的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