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MEDIA
顶思传播
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家庭教育破圈了!
来源: | 作者:Zoey | 发布时间: 2021-11-11 | 426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磅发布。该法首次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内涵、责任人义务及法律责任、家校社协同等重要内容。家校协作如何落实?曾经参与家促法审议草稿意见征集工作的闫嵘教授,为我们带来专业解读。


文 | Zoey

编 | Chris_guo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促法”),是我国首次针对家庭教育进行的专门立法。据了解,该法自2020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研究论证和草案起草工作,期间经历三次审议草案,最终形成本法。


条文正式明确“家庭教育”的定义,即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文习惯等方面培育、引导和影响。


家促法对厘清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界限、明确父母监管责任及法律责任、补充“双减”下的家校协同措施等方面也进行了修订。


该法在当下出台具有什么意义?学校在家庭教育工作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在新时代下,学校如何应对家庭教育新问题?顶思就相关问题,专访了从事家庭教育研究的闫嵘教授。


闫  嵘

现为西交利物浦大学高级副教授、该校未来教育学院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研究生项目主任,同时兼任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家校社共育专业委员会理事、苏州工业园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特聘专家等学术职务,长期在一线针对留守儿童、弱势群体、国际学校等各类儿童发展与教育问题展开研究和干预工作,尤其对家促法中提到的家庭责任和家校社协同颇有见地。


*以下为采访实录


01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通过家庭教育促进全社会人口素质的提升


Q:家促法的颁布,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意味着什么?


闫嵘: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的意义重大,从原来传统的“家事”已经上升到新时代背景下的“国事”。我认为这里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家促法首先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定义和功能,对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目标、所涵盖的范围和内容都做出了清晰的回答,这具有跨时代的意义。


第二,条款从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四个方面,以立法的形式进一步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家风家教建设,以及当前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政府部门面临的“双减”任务。显然,要减轻学生的课后负担、学业负担,家庭教育特别是家长育人观念的改变至关重要。


第三,家促法为家校协同,特别是家校合作奠定了非常重要的基础。


家庭教育是所有教育的起点,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如果我们提高了家庭教育的质量,提升了全体家长的基本素质和家庭教育的知识水平,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进而提升全社会的人口素质,这对于国家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所以,家促法的颁布体现出的是国家战略。


Q:您认为,家促法对双减政策落地有何作用?


闫嵘:如前所述,家促法对于双减政策的落地具有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落实双减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也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它应当成为全社会尤其广大家长们需要积极配合和付诸行动的事情。改变原有不良的教育观念,提高家长们对“立德树人”这一家庭教育根本目标的认识,成为当务之急,而家促法为家庭教育的开展和双减政策的落地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Q:确实,家促法对家长的法律责任做了明确,同时也明确了学校在家庭教育方面的法律责任,您认为,家庭和学校的责任边界在哪里?


闫嵘:从界限角度看,在家庭教育中,家长永远处于主体地位,学校是协同地位,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两者具有共同的目标,就是要把孩子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唯分数论,因此在对孩子的品德和人格养成方面,家长的主体地位和家庭教育的独特性是学校无法替代的。


协同是什么意思呢?是指从孩子正式进入幼儿园或者义务教育阶段,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老师和同伴的影响不言而喻。这个时候,对于家长来说,如果缺乏与学校的紧密联系和积极配合,那么自己孩子在校的学习生活便会成为一些粗心家长们的盲区,因此只有家校协同起来,共同努力,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力量,更好地促进孩子们的全面发展和成长。


总之,在家校责任关系上,不能像楚河汉界一样严格划分。我个人希望,在家庭教育过程当中,家长对学校的课程、孩子成长的方方面面都要有所了解,而学校老师也应当通过家访、家长学校等不同渠道和方式,与家长们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深入了解孩子们在学校外的表现,家促法对家长责任的规定是以鼓励为导向,而不是以惩戒为目的。


02

各类学校青少年问题突出

未来家庭教育机遇与挑战并存


Q:家促法要求,家庭教育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根据您的研究,当代青少年群体总体呈现什么样的特征?


闫嵘:现在青少年的特点还是比较明显的,这在家促法中也有相关的描述。我总结为以下几方面:


首先,现在的孩子一般营养比较好,物质生活条件相比60-70年代,甚至80-90年代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其次,当下青少年接受新生事物非常快,对新观念和新技术很敏感。然而,生活在高科技、网络和人工智能的时代,问题也随之出现了,比如孩子近视成为普遍现象,还有的孩子缺乏身体锻炼,身体素质有待加强,同时自理能力、自我管理能力、自控力也有待提高。


再者,孩子们心理健康问题突出,承受挫折、失败和压力的能力亟待提高。近年来,具有抑郁倾向孩子的比例逐年上升。所以,家庭教育促进法里特别强调文化素养、身体素质、创造力等。家庭教育的根本就是立德树人。


我们进一步研究这些特征导致的根源,发现孩子在成长中遇到的问题,往往会受到以下几种因素的影响,即:师生关系、同伴关系、亲子关系、与网络世界的关系以及对自我的认识。其中,这些因素之间也存在相互影响和交互作用。以网络成瘾为例,我们的干预研究表明,有网瘾的孩子,他们的师生关系,尤其是亲子和同伴关系均出现了较大的问题。很多家庭因为孩子网络成瘾而束手无策,最终家庭关系出现危机甚至破裂。


通过研究,我们发现,有网络成瘾的孩子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与家长的沟通几乎中断;第二很孤独,在现实生活中没有朋友,将社交和情感完全寄托于网络世界;第三,由于网络成瘾影响了学业,得不到老师的认可,甚至还会被放弃。


当然,除了这些普遍性的规律,青少年的个体差异也较大,每个人可能都有不同的问题。孩子们个体之间的差异应该得到广大教师和家长们的重视。不尊重个体差异,不接受成长过程中的差别,其本身就是缺乏家庭教育专业知识的表现。



Q:您认为,要解决青少年的突出问题,当下中国家庭教育面临最大的困境是什么?


闫嵘:自从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之后,很多舆情调研分析显示,99%以上的家长都非常拥护,但其中有40%的家长表达了焦虑和担忧。他们最大的担心和顾虑是什么呢?答案是没有时间。这的确是一个难点,对于广大家长而言也是一种考验。


究其原因,家长们不仅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同时还承担着多种社会角色,比如赡养老人,作为单位的员工需要辛勤工作,那么他们对于孩子的陪伴就会减少,甚至有家长常年在外。对于这些难点,我们在考虑和设计家庭教育服务时应当给予充分理解和重视。比较切实可行的办法应该是充分调动全社会的资源,例如利用学校双减时间,提升学校课后活动的质量,同时发挥社区服务功能。对于陪伴有困难的家庭,社区要多做一些工作,给予帮助。


同时,这一方面的学术研究也应当跟上。法律在具体实施和落地过程中都不可避免会遇到许多现实问题和挑战,这些都可以成为家庭教育工作者研究的课题。事实上,目前国家教育部、国家社科基金委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加大研究支持力度,研究解决当前家校社共育中的突出矛盾,特别是有关留守儿童家庭、弱势群体家庭和新生代父母面临的工作压力和育儿压力等……这些既是需要突破的难点,也是研究和工作的重点,更是未来中国家庭教育发展的新起点。